譴責警方暴力清場,還市民自由安全生活空間
看著旺角街頭的市民被警棍毆打,血流披面,恣意吆喝驅趕,我們的憤怒無以名狀。 十四歲學生,七八十歲老人,收起天真歲月安樂晚年,為公平選舉走上街頭,卻被暴力驅趕無情拘捕;記者合法採訪,卻橫遭罪名枉屈被捕;市民過路歸家,被警察喝斥驅趕,挨棍挨腳;警察向途人大量噴發胡椒噴霧催淚水劑。為了清場,部分警察已情緒失控幾近瘋狂,這兩天旺角街頭的警察暴力教我們瞠目結舌。
制度賦予警察公權力,乃為保護市民,維護法紀,如今警察卻用制度賦予的威權與武器,對付手無寸鐵不能反抗的市民,濫用暴力如斯,為文明法治社會所不容。香港警隊過去幾十年辛苦建立的公正、持平、高效的良好聲譽,如今徹底毀於一旦。我們無法理解,香港警隊竟然一方面縱容違反壹傳媒禁制令的人多次堵塞馬路,妨害新聞出版自由,並且縱容黑社會在旺角鬧事打人,一方面又把留守旺角街頭,甚至只是圍觀路過的市民看作罪大惡極,怒吼狂打。我們無法理解,政府高層齷齪冷血如斯,一再利用前線警員,把他們推向人民公敵的懸崖邊緣。
眼見無辜市民被打,卻以為他們罪有應得的人,我們希望他們能認清警察濫用武力的事實是非。我們生活在同一制度下,打向他人的公權暴力,難保有朝一日也會落在我們頭上。助紂為虐,只會葬送我們和下一代站直做人的機會。
我們對律政司假手私人團體,假借法庭權威解決政治問題深感憤怒。正如終審法院前常任法官列顯倫所言,高等法院上月就旺角佔領區禁制令申請,在原訴人未能保證有效執行禁令,及只聽取單方面申述便批准臨時禁制令,並不符合法庭只能在緊急情況下才批准單方面的禁制令申請的原則。我們對法庭在可預見會被利用作政治壓制工具的情況下,仍批准有關申請,深感失望。懇請法院珍惜香港司法獨立的寶貴傳統。香港一眾政治任命官員對香港社會及政制改革有無可推諉的責任,必須向香港市民負責,解決香港的政治問題,一再逃避責任,實在



